問:請問關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接收的危險廢物含帶的包裝物是否可以循環利用,或者是返回去給固定的產廢單位使用。例如接收廢機油的油桶經過處置完廢機油后,空油桶是否可以返回去給產生廢機油的單位繼續循環使用。請問如果返回去給產廢單位使用這種情況,是否需要辦理危廢轉移還是?
答:您好,接收應按危險廢物管理的廢棄包裝物,應具備對應的代碼資質,如沾染礦物油的廢棄包裝物900-249-08、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900-041-49等。若上述按危險廢物管理的廢棄包裝物等經法定程序聯單轉移至合法經營單位,嚴禁交由無對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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