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專業實驗室、研發(試驗)基地-其他(不產生試驗廢氣、廢水、危險廢物的除外)需要做報告表;飲料制造有發酵工藝和原汁生產的需要做報告表。接觸的一家飲料生產企業,主要工藝是調配-高溫滅菌-灌裝,則飲料生產無需編制環評報告。但其設置了一個配套實驗室用于檢測產品的微生物、理化性質等,使用了異丙醇、乙醚、乙醇、鹽酸等溶劑,年使用量較小,那么,請問其配套實驗室是否要做報告表?名錄里的專業實驗室是否包括生產企業的配套實驗室?
答:您好!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98項“專業實驗室、研發(試驗)基地”中,“其他(不產生實驗廢氣、廢水、危險廢物的除外”項目編制報告表,“不產生實驗廢氣、廢水、危險廢物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若仍有疑問,請通過部長信箱或環評咨詢平臺等方式,徑向生態環境部咨詢。 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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