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縣的“三線一單”中有的管控單元的管控措施是“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那么,在環評審批過程中,如何判定建設項目屬于新建、技改、擴建呢?是否可以根據經信或發改部門立項(備案)文件中的項目性質進行判定?還是我們環保部門要有自己的判斷標準?如需自行判斷,則是否有相關判斷標準。
答:關于項目性質新建、擴建、技改的判定,目前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建議結合項目的立項文件和項目的實際情況綜合判定。供參考!
來源:全國環評技術評估服務咨詢平臺 公眾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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