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廣東省《橡膠和塑料制品業VOCs治理指引》我們企業有有機聚合物材料的擠塑工藝,收集后排放速率小于2kg/h,我司認為不需要上處理設施,請幫忙確認我司的理解是否正確,若不正確,請指出基于哪個法規的哪一條要求需要上處理設施?
答:您好。合成樹脂(聚氯乙烯樹脂除外)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產生的廢氣應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該標準5.4.2規定合成樹脂企業產生大氣污染物的生產工藝和裝置需設立局部或整體氣體收集系統和凈化處理裝置,達標排放。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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