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好! 我公司是生產油漆、油漆稀釋劑、助焊劑,屬于危險化學品,我公司在把產品出售給客戶后,客戶使用后剩余的廢油漆、廢稀釋劑、廢助焊劑產品,我公司有回收利用價值,在回收后我公司可以進行其他產品的生產。 請問我公司可否回收利用,我公司生產出售給客戶使用后的廢棄物,是否需要辦理相關證件和審批。
答:您好,《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6.1a)明確,在產生點經過修復和加工后滿足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通行的產品質量標準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可不作固體廢物管理。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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