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辦理個體工商戶升級設立為企業后變更了企業名稱,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措施均保持不變的,想咨詢企業原有的環評及批復是否有效?
答:您好!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的,無需重新報批環評文件。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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