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汽車消費市場需求的不斷增長,汽車工業發展迅速。橡膠制品行業為汽車制造企業提供輪胎、膠管、膠帶、油封、密封條、減震件、皮碗、防塵罩和擋泥板等橡膠制品。
平均每輛汽車的橡膠配件有400-500個,占汽車自身質量的4%-5%,因此作為與汽車制造行業緊密相關的上游行業,橡膠制品行業也處于整體蓬勃發展的階段。
橡膠制品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二硫化碳、非甲烷總烴等有機廢氣,嚴重影響大氣環境。
一、行業概況
1、橡膠行業分類
橡膠制品業是指以生膠(天然膠、合成膠、再生膠等)為主要原料、各種配合劑為輔料,經煉膠、壓延、壓出、成型、硫化等工序,生產主要包括輪胎、膠管、膠帶、膠鞋、乳膠制品以及其他橡膠制品等各類產品;
以橡膠為原料生產的產品廣泛用于減振、密封、粘接、耐磨、防腐、絕緣、導電等諸多領域,產品使用遍及汽車、建筑、機電、煤炭、冶金、建材、石化、輕工、醫療衛生等行業以及人民生活的各個角落;
從產品耗膠比例看,輪胎產品占總耗膠量70%以上,是橡膠制品業中的龍頭和發展重點。
從地域發展看,我國橡膠制品生產企業分布較散,華東、中南地區的產業規模較大,東部沿海、長三角地區發展較快;
從工業產值看,以山東、江蘇、浙江、河南、廣東為代表的五省,是我國橡膠制品生產重點地區,五省產值合計占全國橡膠制品業總產值的65.78%。
二、主要生產工藝
橡膠生產工藝主要包括膠料處理(混煉)、半成品加工(壓延)、成型以及硫化等基本工序。
三、VOCs排放分析
據統計,我國橡膠與塑料制品業的工業廢氣排放量達3762億立方米。
據產排情況調查,VOCs主要產生于下列工藝過程或生產裝置。
四、VOCs污染管理
1、對橡膠制品行業VOCs排放控制的建議
應使用低或無VOCs的清潔生產工藝和具有環境標志產品的原輔材料,生膠應符合GB8081的規定,膠粘劑VOCs無組織排放量不超過溶劑使用量的25%。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煉膠助劑、膠漿、膠粘劑等材料的使用量應予統計,并保留相關記錄。
車間應密閉,生產車間門窗、氣樓等處不應有可見VOCs無組織排放存在。
混煉(包括投料、混煉、排膠、冷卻)、硫化和膠漿等產生VOCs的生產工序和裝置應密閉,如不能密閉,必須設立局部或整體廢氣收集系統和集中凈化處理裝置;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的設置應符合GB/T16758的規定。
凈化處理裝置應先于生產工藝設施啟動,并同步運行,滯后關閉。
2、橡膠廠的廢氣處理方法
橡膠制品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硫化氫廢氣,硫化氫是強烈的神經毒素,對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硫化氫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濃硝酸、發煙硫酸或其它強氧化劑劇烈反應,發生爆炸。氣體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起回燃。
硫化氫廢氣會給工廠員工及周圍居民帶來很多煩惱,特別是炎熱的夏季,到處都是惡臭味,對工廠員工及周圍居民健康會造成極大的危害的同時,也會對周圍環境也會造成嚴重污染。
因此,對橡膠廢氣治理要引起足夠的重視,而選擇橡膠廢氣處理設備時也要慎重考慮。
橡膠制品廢氣處理凈化效果:
氮氧化物、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硫化氫、二氧化硫等廢氣排放濃度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污染源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超標排放降低率大于80%,且在排氣口處周圍嗅覺感官基本無臭味。臭氣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排放標準。
廢氣經管道收集后進入噴淋塔,噴淋塔可以洗去粉塵和部分廢氣,經過噴淋處理后進入光催化設備,光催化設備采用光催化氧化分解有機廢氣。
橡膠廢氣處理設備通過納米光子發生管對于納米光催化材料納米鈦的照射產生光催化反應,同時產生出大量的過氧化氫、氧離子、OH-及大量的負離子來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
來源: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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