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光明區持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第二季度,共作出環境行政處罰決定21宗,罰款金額320.5萬元。現將第二季度查處的環境違法單位/個人給予集中公開曝光,告誡區企業、個人守法經營,承擔社會環保責任。2016年3月以來,光明區因茅洲河整治列入特別控制區,對于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一經發現將實施頂格處罰;同時對于環境違法行為一律向社會公開,對處以5萬元及以上罰款的重大違法行為的企業將通報給相關管理部門,并納入銀行征信系統,強化執法效果。
來源: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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