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在101.325Pa標準大氣壓下,任何沸點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機化合物,常溫狀態下易揮發,包含非甲烷總烴等有機物。VOCs是光化學煙霧的主要前體物,也是導致臭氧污染的主要原因,而細粒子中的有機物的高含量也與大氣VOCs有密切關系。VOCs種類繁多,包括酮、酚、酯、醛、醇醚等含氧有機物,含氮有機物,鹵代烴等幾百種物質。VOCs是大氣環境的主要污染物,不僅會危害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還會促進城市光化學煙霧和霾的生成,影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
塑膠行業是東莞市VOCs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占總排放量的28.6%。塑膠生產包括上游工藝、成型工藝和后處理工藝,在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擠出(包括注塑、擠塑、吸塑、吹塑、滾塑、發泡等)、噴涂、烘干、印刷等生產環節中,由于工藝溫度高,易產生VOCs氣體。特別是在后處理工藝中,采用溶劑增亮、涂料涂飾、絲網及曲面印刷、手繪補漆、黏膠組裝等方式對塑膠產品進行表面裝飾、美化、抗老化及耐腐蝕的處理中,存在較大的VOCs排放。因此,必須配置廢氣收集和凈化治理裝置。
目前,VOCs治理技術有回收技術和銷毀技術。回收技術主要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及膜分離。銷毀技術主要包括直接焚燒、蓄熱式直接催化焚燒、催化燃燒、蓄熱式催化燃燒、生物法、光催化氧化、等離子體破壞等。由于VOCs成分復雜,濃度、流量、成本等因素不同,每種VOCs治理技術都有其自身的優勢和使用限制,如何選擇合適的技術是VOCs治理工作必須面對的問題。
本研究在大量數據調查統計和工程案例現場調研的基礎上,對塑膠行業VOCs治理技術的應用情況變化和經濟成本進行了分析,列舉了某塑膠企業的工程實例,以期為東莞市塑料行業VOCs治理在技術選擇上提供參考。
一、數據調查和監測
數據調查對象主要為東莞市VOCs排放量較大的塑膠行業企業。調查數據主要通過前期摸底排查、后期跟蹤更新和典型案例現場調研三種方式實現。前期摸底排查以全市33個鎮區生態環境分局為調查主力,分區逐一摸底排查,建立各鎮區整治名錄,最后匯總于本研究小組。后期跟蹤更新是各生態環境分局根據整治名錄,督促企業提升治理技術,定期查訪、跟蹤記錄,上報數據和治理設施更新情況。典型案例現場調研是本研究小組根據最新的調查數據,選擇有代表性的工程案例,到企業現場核實,調研企業的生產原輔料、規模、生產工藝、產品、VOCs處理技術的選擇應用、治理設施運行工況、投入費用和運行成本等。
監測數據主要通過企業提供的竣工監測報告、委托監測和現場監測方式獲得,特別是典型工程案例多采用現場采樣監測方式進行,以求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對現場工況的實際反映。
二、調研結果與討論
2.1 塑膠行業VOCs治理技術應用的變化
調研涉及東莞市1974家塑膠企業,其中沒有采取任何治理設施的企業477家,占24.2%;關閉、低VOCs或無VOCs產生的企業751家,占38.0%;有采用治理設施的企業746家,占37.8%。可見,東莞市經歷了多年VOCs治理,塑膠行業已淘汰關閉了一批重污染企業,一些企業撤銷了VOCs產生工序,更多企業有了采用低VOCs原輔材料或水性涂料的趨向,但部分無治理設施的企業仍是需加強整治的重點。
本次研究主要討論東莞市塑膠行業中已設置VOCs治理設施的企業。從圖1可看出,治理前后均為活性炭吸附法的企業數量最多,同時企業已從單一的活性炭吸附技術向新興技術、高治理效率技術和組合技術轉變。UV光解+活性炭吸附是塑膠行業最受關注的VOCs治理技術,上升的幅度最大,達300多家。吸附法和UV+活性炭法兩法合占塑膠行業的8成以上,其他治理技術雖逐漸增多,但應用的企業數量較少。根據企業現場的調研反饋,9家燃燒法中,有6家采用吸附濃縮+催化燃燒法,3家采用蓄熱式焚燒法(RTO),治理效率均達90%以上,都有較好的處理效果,是今后需重點推廣的治理技術。
2.2 不同末端治理技術的經濟性分析
VOCs末端治理技術可分為傳統技術、新興技術和組合技術。傳統技術包括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和膜分離法等。新興技術有光催化氧化法和等離子體法等。組合技術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等離子體+活性炭吸附和吸附濃縮+催化燃燒法等。各類末端治理工藝的特點不同,在進行特定VOCs廢氣治理方案的選擇時,應從技術和經濟性上考慮,結合廢氣的有機成分、含量、溫度、壓力、安全性和生產工藝的協同作用等方面綜合評定,最終確定最佳的治理技術。本研究主要從經濟性方面進行分析。
根據調研數據和有關文獻資料,歸納出不同VOCs治理技術的經濟性參考指標(見下表)。UV光解法和等離子體法憑借低投入低運行費用優勢迅速受到企業青睞。吸附回收法和冷凝回收法雖然投入低,但綜合經濟性不高,不推薦單獨使用,建議聯合使用以提高去除效率和增加經濟性。吸附-催化燃燒、蓄熱催化燃燒(RCO)和蓄熱式焚燒(RTO),雖然前期投入較大,但由于運行費用合理,治理效率穩定可靠,可擇優考慮。
現場調查表明,企業在選擇VOCs末端治理技術時,治理設施的經濟性居首位。為此,有必要深入研究進氣濃度與VOCs治理技術經濟性的關系。從圖2可看出,活性炭吸附法(曲線C、D)在濃度小于5mg/m3時,費用最省,超過10mg/m3時費用直線上升,因此,濃度在5mg/m3以內的采用此技術費用較低。帶有熱回收功能的RTO和催化燃燒法(曲線A、B),相對費用較高,但在濃度高于100mg/m3后費用迅速減少,熱回收抵消了昂貴的運行成本。因此,增加熱回收利用可大幅削減運行成本,值得推薦。
2.3 分子篩吸附脫附-蓄熱式催化燃燒RCO技術工程實例
從方法原理與應用實例來看,以上所述的技術均有一定的治理效果,關鍵是治理設施的技術參數要符合設計要求,應與企業的工況匹配,后期的運行管理應規范合理。圖3為東莞市某公司設計的VOCs治理工藝,產生的有機廢氣中,主要含甲苯、二甲苯、乙酯、丁酯、丁酮等,屬于低濃度大風量類型,采用分子篩吸附脫附-蓄熱式催化燃燒RCO技術,處理發泡造粒生產過程中低溫聚合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凈化效率高達92%,有機廢氣得到有效去除。
研究表明,塑膠行業的廢氣主要包括含氧有機物、芒香烴、烷烴、鹵代烴、烯烴和含氮有機物等237種VOCs物質。其中含氧有機物占50%以上,其次為由苯及苯系物、萘組成的芳香烴,后面排名分別為烷烴、鹵代烴、烯烴和含氮有機物。塑膠表面涂裝中的噴涂、烘干、印刷工藝廢氣應采用吸附-冷凝回收法和吸附-催化燃燒法或其他組合技術,VOCs廢氣凈化效率應達到90%以上。據現場監測,結果如圖4所示,芳香烴、含氧有機物、烷烴、鹵代烴都得到了有效去除,效果顯著。
三、總結與建議
(1)東莞市塑膠行業VOCs治理,大多采用撤銷VOCs產生工序、更換低VOCs原輔料的措施,治理技術從單一的活性炭吸附技術向新興技術、高治理效率技術和組合技術轉變。
(2)由于UV光解法和等離子體法具有成本優勢, 應用案例不斷增加, 東莞地區UV光解+活性炭吸附是塑膠行業最受關注的VOCs治理技術,但在后期運行監管方面,必須注意排放的穩定達標。建議企業關注吸附劑的飽和周期并及時落實更換,加強運行臺賬記錄和管理,確保設施穩定運行。
(3)經濟性是企業選擇VOCs治理技術首要考慮的因素,吸附-催化燃燒、RCO和RTO法,雖投資成本較高,但治理效率高,運行穩定。建議有條件的企業增加熱回收工藝,降低整體運行成本,達到費用合理、治理效果顯著的目的。
(4)在選擇適宜治理工藝的前提下,后期規范合理的運行管理非常重要。建議每年定期對總排口及廠界開展監測,監測指標須包含臭氣濃度和非甲烷總烴、廢氣處理設施監測進出口參數,并核算VOCs的去除率。
來源:《中國環保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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