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改決定近日通過,明年5月1日施行?!稐l例》規定,個人不按要求投放垃圾,經勸阻拒不改正,還多次違法,將被處以罰款;生活垃圾要分類收集、運輸,嚴懲混裝混運。另外,送外賣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12月10日 中國經濟網)
對于垃圾分類投放以及裝運,輿論層面已經達成了廣泛共識。《條例》中引發關注的,是對外賣活動中一次性餐具的限制。在網絡點餐已成大眾習慣的當下,這一規定的落地注定牽動著“外賣一族”的視線。
可以注意到,《條例》并沒有禁止外賣使用一次性包裝餐盒。這是因為,如果連包裝餐盒都不能用,外賣企業很難為顧客送餐。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充分吸納這一反饋,并將之體現在了《條例》的修改中。
不盲目地搞一刀切,結合實際進行調整,《條例》制訂方誠意可見。不過,盡管縮小了對一次性餐具的限制范圍,只要求“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但該規定在執行端口的收效恐怕依然讓人無法樂觀。
“不得主動提供”的另一面,是商家可以“被動提供”。也就是說,顧客若主動索取,商家就可以正常提供。而當前,環保氛圍仍有待培育和壯大,點外賣圖方便使用一次性餐具,幾乎是一種廣泛存在的消費習慣。這意味著,“不得主動提供”的規定,恐怕會被顧客“主動索取”所架空。
這不是說《條例》是錯的。一次性餐具雖然不環保,但目前在我國絕大部分地方都是合法的存在。粗暴強制地予以禁止,會面臨法律依據上的缺失。設置“不得主動提供”的軟限制,能盡量避開這一爭議,無疑是一種更為合適的選擇。另外,雖然沒有作出硬性限制,但《條例》作為一種法律工具,對應的是千萬人的生產生活。它對一次性餐具的關注和施力,能夠大范圍地傳遞環保理念。
《條例》的價值不應被無視。不過,如果想更進一步取得實效,恐怕也得擴大一下治理視野。向市場尋求助力,不失為可選的策略。
一次性餐具之所以被廣泛使用,除了“用完即扔”的便利性之外,關鍵在于其價格到了十分低廉的程度。作為替代品,市場上也出現了環保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但由于生產成本相對較高,長期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沒有成為商家和企業的必然選擇。
在這種背景下,有的地方加大了“限”的力度,甚至升級到“禁”的范疇。然而,其本質上都未有效地疏導市場需求。生產、銷售、購買、使用一次性餐具的個體、企業,必然會不斷地躲避監管的視線,乃至轉入“地下市場”進行買賣交易。
今年初,海南宣布分種類逐步推進全面禁塑,其中就包括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不過,海南同時也提出,通過建設示范基地、組織制定發展規劃,以及引進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極力推動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在當地的發展壯大。為了提高企業的“入市”積極性,海南還有意出臺相關鼓勵或補貼政策??梢韵胍?,當環保產業得到大發展,可降解塑料制品將在規模化生產中實現廉價化,進而在市場中獲得更大的競爭力。
做大環保市場,一次性餐具才會退場。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的發展,讓被壓制的需求得到有效疏導,污染環境的傳統塑料制品,飽受詬病的一次性餐具,才會逐漸被替代進而退場。
文章來源:北極星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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