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56號)精神以及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疫情期間環評、土調技術評估事項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間,非特殊情況,項目評審不召開評審會,評審采取視頻會議、函審等方式進行。其中評審現場勘查環節,由編制單位提項目供場地照片、視頻錄像替代(不限于),提供的資料如下:
環境影響技術評估項目:項目現場廠區布局、生產車間、生產工藝、治理工程、環境敏感點等照片、視頻錄像等;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評審項目:項目現場地下水采樣點位、土孔鉆探點位、采樣土柱、地塊內及四周情況(如回填土、臨時垃圾堆放點、工廠、地下水管網、水塘、配電站等)照片、視頻錄像等。
二、開展項目后續審查。疫情結束后,疫情期間評審通過的項目(不含經現場勘查及評審會項目)進行排查,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項目評審結論,進行全市通報,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特此通知。
東莞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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