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在鳳崗鎮開展雙隨機抽查期間,發現一陽極氧化企業存在在廠區內大量違規貯存表面處理污泥的情況。
根據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取證,該企業將56袋、總重量約為28噸的表面處理污泥貯存于該單位廠房的五樓空置車間內,貯存場所以及裝有表面處理污泥的包裝物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另有將26袋、總重量約為13噸的表面處理污泥露天貯存于該單位的停車場內,僅分別用雨棚和帆布進行遮蓋,貯存場所以及裝有表面處理污泥的包裝物同樣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另外,該企業同時還存在未經生態環境部門重新審批同意,擅自分別于該單位廠房二樓、四樓生產車間內各增加1條手動陽極氧化生產線的違法行為;該違法行為經鳳崗生態環境分局查處后仍拒不改正,在收到我局下發的行政命令后,繼續未經生態環境部門重新審批同意,于該單位廠房一樓生產車間內新增加1條手動陽極氧化生產線。該企業以上3條擅自增加的陽極氧化生產線現場均正在生產,違法情節惡劣。
針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現場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五科聯同鳳崗生態環境分局,對該企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另外,鳳崗生態環境分局現場對該企業下發并送達了催告書,限其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將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擬對該企業逾期不改正違法的情況,依法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接下來,市生態環境局將繼續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同時亦向企業做好普法宣傳教育,最終讓企業能夠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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