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東莞市柳泉電線有限公司單位根據《東莞市柳泉電線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柳泉電線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寮步鎮寮步松柏路310號3棟601室
,項目所在廠址中心坐標:北緯23°1′35.28″、東經113°51′44.70″。本項目租用現有工業廠房,占地面積3000m2,建筑面積3000m2,主要從事安規電線的生產,年生產安規電線10萬千米。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21年1月委托深圳市聯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柳泉電線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3月25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東莞市柳泉電線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意見》(東環建[2021]1120號)。
項目于2021年4月23日竣工;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本項目屬于排污登記的,已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完成了申報(網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0年5月27日取的了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673128615D001Y);調試起止時間為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建設單位委托廣東德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5月14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測,并編制了驗收檢測報告(編號::DQ-2021051333)。項目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者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20萬元。
(四)驗收內容
本次驗收的內容為:本項目<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述的建設內容,以及配套的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本項目竣工后,實際建設內容與<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述內容基本一致,沒有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已按照 <報告表>及其批復的要求落實了環保措施,包括:
(一)廢水
項目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已分開收集、分開處置。雨水經廠區內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網;項目押出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損耗;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1、項目不設廚房,故無炊事油煙和火煙產生和排放。
2、項目押出、印字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已設置在密閉車間,并設置集氣裝置收集后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排氣筒引至屋頂高空排放,排氣筒高度45米。過錫工序廢氣已經收集后由排氣筒引至屋頂高空排放,排氣筒高度45米。
經上述措施后,預計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噪聲
項目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已采取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降噪、墻體隔音、減振、吸聲、消音等治理措施。
(四)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均已設置于廠區內的一般固廢暫存間暫存后定期交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能力的單位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均已設置于廠區內的危廢暫存間暫存后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員工生活垃圾已按指定地點堆放交環衛部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及排放情況
根據廣東德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3日-2021年05月14日對廢氣、廢水及噪音進行了監測,根據(監測報告編號::DQ-2021051333)的監測結果表明:
(1)廢氣
過錫工序廢氣有組織排放驗收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二級,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驗收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字工序廢氣有組織排放驗收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排氣筒VOCs排放限值(Ⅱ時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無組織排放廠界監控點大氣污染物驗收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廠區內監控點驗收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出工序廢氣有組織排放驗收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與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二級兩者中較嚴值;無組織排放廠界監控點驗收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與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兩者中較嚴值,廠區內監控點驗收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2)廢水
生活污水排放驗收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控制項目限值B級標準兩者較嚴值。
(3)噪聲
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驗收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3類)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項目委托廣東德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本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檢測工作,監測期間本項目產能達到 80%以上。依據該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DQ-2021051333),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未造成影響。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組認為,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經批準后, 其性質、 規模、 地點、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環評批復文件要求, 且滿足“三同時”要求, 驗收報告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建議和要求
(一)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環保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二)對于本項目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竣工環保驗收,如環保部門另有要求的,應按照其具體要求執行。
(三)按照國家和地方關于環境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八、驗收人員信息
本項目驗收組成員詳見驗收人員信息表。
東莞市柳泉電線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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