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根據2020年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相關要求和《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浙江省大氣辦近期組織制定了《浙江省2020年細顆粒物和臭氧“雙控雙減”實施方案》,并首次制定《季節性VOCs強化減排措施正面清單(第一版)》,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建設高效處理設施將納入正面清單,其中包含使用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等(無)低VOCS產品以及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燒、催化燃燒、蓄熱燃燒、直接燃燒技術的VOCs處理設施的企業。今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收官之年。此次浙江省建立實施正面清單,屬全國首個省級VOCs正面清單。這是在當前疫情還未完全結束的嚴峻情勢下,建立實施VOCs正面清單,能夠有效推動涉VOCs排放企業復工復產,也是鼓勵并引導企業VOCs源頭替代和高效治理的有效嘗試。
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不僅建議其可不執行季節性VOCs強化減排措施,其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于10%的工序,還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哪些企業可以納入VOCs正面清單?
根據《季節性VOCs強化減排措施正面清單(第一版)》,正面清單包括:
①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
②建設高效處理設施。
我們先說第②種,大家比較關心的VOCs高效治理設施方面的內容。重點行業VOCs高效處理設施可參考表已經出來,分行業的高效定義見如下!即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燒、催化燃燒、蓄熱燃燒、直接燃燒技術的VOCs處理設施可認定為高效處理設施。
再來補充下第①中的情況描述,即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不僅包括施工狀態下VOCs含量低于10%的原輔材料(膠印、UV印刷、柔性版、水性墨等基本上屬于此類),同時為鼓勵先進,結合當前技術和行業應用水平,將VOCs含量雖然高于10%,但VOCs含量低于行業水平的凹印水性油墨列入正面清單,視同為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
來源: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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