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我們分享用于吸附VOCs活性炭要多長時間更換?運行臺賬如何做才合規?,活性炭吸附VOCs作為VOCs治理行業應用最為普遍的措施,在活性炭購買、更換及后續危廢處置還存在不少盲區。
下面我們來一起分享下不同模式下的VOCs吸附裝置的成本,現以煤質柱狀碳為吸附劑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為例,假設某企業的活性炭現有吸附箱體積是 10 立方,每年更換活性炭次數 4 次。以第一年成本為例,通過三種模式對活性炭運行費用進行對比分析,詳細數據見下表:
[1]企業自購活性炭,目前企業大多采用的是碘值在 500mg/g 以下的活性炭、自行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活性炭;
[2]企業采購碘值 800mg/g 的活性炭,自行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活性炭;
[3]統一提供碘值在 800mg/g~1000mg/g 的活性炭或再生碳,統一活性炭收集處置,第一年為需企業采購一半量的高碘值 1000mg/g 的活性炭,后續運行均統一工藝符合國家要求碘值在800mg/g 再生碳,活性炭再生及處置過程中的處置費用以及活性炭損耗的費用均由統一供應活性炭的單位承擔。
根據以上估算,采用活性炭循環利用模式(模式 3),比模式 1(現有企業 運行模式)運行費用節約 20%左右(并且處理效果更好,排放超標的風險更低),比模式 2(符合國家要求的活性炭運行模式)節省7%的運行費用,目前在企業 治污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可提高有機廢氣的處理效率。
來源:生態環境部門
Powered by MetInfo www.mit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