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單位根據《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便民路2號,項目所在廠址中心坐標:東經 113°35′30.506″,北緯 23°5′4.705″。 本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租用現有廠房,占地面積為30000㎡,建筑面積為14590㎡,主要從事裝配式混凝土預制構件,年加工生產裝配式混凝土預制構件6萬立方米。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21年8月委托深圳市怡景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0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意見》(東環建[2021]8045號)。
項目屬于新建,于2021年8月委托深圳市怡景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0日通過了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大嶺山分局的審批同意建設,審批編號為:東環建 [2021]8045號。
項目于2021年11月15日竣工;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本項目屬于排污登記的,已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完成了申報(網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1年9月04日取的了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MA5571DF75001Y);調試起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5日。建設單位委托廣東悅翔監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測,并編制了驗收檢測報告(編號:YX20212738)。項目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者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50萬元。
(四)驗收內容
本次驗收的內容為:本項目<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述的建設內容,以及配套的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本項目竣工后,實際建設內容與<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述內容基本一致,沒有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已按照 <報告表>及其批復的要求落實了環保措施,包括:
(一)廢水
項目工程施工作業廢水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統廢水、基坑廢水等,其中以砂石料沖洗廢水排放量為最多,其污染物主要以懸浮物為主。根據施工管理要求及工程經驗,施工工地排水口處設置沉砂池,將廢水攔截沉淀處理,經過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作為施工場地降塵用水和混凝土養護用水。項目該部分施工作業廢 水不外排,加以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對周圍地表水環境無明顯影響。施工廢水主要是機械設備運轉的冷卻水和洗滌水,需在場內經沉砂處理后回用于場地 灑水除塵及綠化,不外排。項目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不會對周圍地表水環境造成影響。
(二)廢氣
1、項目不設廚房,故無炊事油煙和火煙產生和排放。
2、本項目施工期車輛運輸灑落塵土的一次揚塵污染和車輛運行時產生的二次揚塵均會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揚塵的產生量及揚塵污染程度與車輛運輸方式、路面狀況、天氣條件等因素關系密切,受其污染影響,局部環境空氣中的 TSP 會有所增加,采取合適的防護措施可以避免或減少運輸揚塵的污染。 施工期揚塵的另一來源是建材的露天堆放、裸露場和攪拌作業的風力揚塵,這類揚塵的主要特點是受作業時風速的影響,一般情況下,施工工地在自然風作用下產生的揚塵所影響的范圍在100m以內施工機械和施工運輸車輛采用柴油作為動力,作業時會產生燃燒廢氣,其中主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這些酸性氣體的排放將影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增加酸雨發生的概率,并影響周圍植物的生長。但施工機械數量少且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對較輕。建設施工圍擋墻,盡可能阻止施工揚塵飄逸到場地外。
對施工工地進行灑水抑塵。開挖、鉆孔過程中,應灑水使作業面保持一定的濕度;對施工場地內松散、干涸的表土,也應經常灑水防止揚塵;回填土方時,在表層土質干燥時應適當灑水,防止揚塵。加強回填土方堆放場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壓實、定期噴水、覆蓋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棄渣應及時運走,不宜長時間堆積。運土卡車及建筑運輸車應按規定配置防灑落裝備,裝載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并規劃好運輸車輛的運行路線與時間,盡量選擇居民住宅敏感區域較少的路線行駛。車輛加蓬蓋,且運出裝、卸場地前將先沖洗干凈,減少車輪、底盤等攜帶泥土散落路面。對運輸過程中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要及時清掃,以減少運行過程中的揚塵
經上述措施后,預計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噪聲
項目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消聲、 防振措施,合理布局。
(四)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均經設置于廠區內的一般固廢暫存間暫存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均經設置于廠區內的危廢暫存間暫存后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員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交環衛部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及排放情況
根據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對廢氣、廢水及噪音進行了監測,根據(監測報告編號:YX20212738)的監測結果表明:
①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 1 B 級標準較嚴值要求。
②廠界無組織廢氣下風向監控點所測項目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04)表 3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③廠界東北側外 1 米處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項目委托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本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檢測工作,監測期間本項目產能達到 80%以上。依據該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YX20212738),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未造成影響。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組認為,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經批準后, 其性質、 規模、 地點、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環評批復文件要求, 且滿足“三同時”要求, 驗收報告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建議和要求
(一)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環保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二)對于本項目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竣工環保驗收,如環保部門另有要求的,應按照其具體要求執行。
(三)按照國家和地方關于環境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八、驗收人員信息
本項目驗收組成員詳見驗收人員信息表。
大樂裝(東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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