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塘廈生態環境分局接到線索,反映蓮湖社區東五橫路某工廠不定時傳出刺鼻異味。對此,我分局高度重視,于2022年3月1日組織執法人員,并聯合蓮湖社區工作人員對該路段進行排查。
經排查,線索反映工廠實為東莞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單位車間窗戶打開且設有一臺排風扇向外界排氣。車間內印刷、切袋、吹膜等工序正常運行。經進一步檢查發現,該單位相關生產設備雖已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處理設施,但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單位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均未運行。
經調查,該單位的印刷、切袋、吹膜等工序及相關設備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驗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并投入使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在未經處理的情況下直接排放至外環境。針對該單位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要求該單位在完成整改工作前不得擅自投入生產并對該單位負責人制作雙筆錄擬立案處理。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塘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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