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塘廈生態環境分局開展某小區信訪案件專項執法行動,先后對小區附近重點涉水企業是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固體廢物是否規范貯存等環保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對一些涉廢氣排放企業和個別離小區較近的企業進行噪聲監測,同時還重點針對居民集中區、工業攤點等易藏匿“散亂污”企業的區域進行排查。此次專項執法行動,共檢查企業114家,發現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現場查封14家,制作雙筆錄5 家,限期責令整改21家。
案例一:使用高污染燃料被立案查處
當天上午,執法人員對位于塘廈鎮清湖頭社區清湖路某實業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主要從事產銷五金產品、機械產品、電子產品,已辦理環保審批及驗收手續,已領取排污許可證,該企業位于東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
現場檢查時,該企業部分生產,現場1條自動噴粉烘烤線正在使用,噴粉工序產生的粉塵經配套的干式粉塵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收集,配套的燃燒爐正在使用且以生物質顆粒作為燃料。
針對該企業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制作了雙筆錄擬立案查處,該企業將面臨5萬至20萬元的罰款。
案例二:私自增加設備,未落實廢水轉移被查封
在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某電子科技公司主要從事電路板生產及銷售,現場設有刷錫膏、烘烤及手工組裝工序。經查實,該公司已辦理營業執照及排污登記等相關手續,私自增設超聲波清洗機3臺,未落實廢水轉移,現場未能提供廢水轉移聯單,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散亂污”查封,現場責令立即停止增加的污染工序,及時進行廢水轉移,拆除擅自增加的污染工序或完善環評手續。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Powered by MetInfo www.mit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