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一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釋義中的定義
(目前最接近環保的)
改建項目,指為了提高生產運行效率、提高產品質量,對原有的設備、設施、工程進行改造的項目,包括不增加生產運行規模的輔助設施建設。
擴建項目,指為了擴大生產運行規模,而建設設備、設施、工程的項目。
技術改造項目,指對現有項目的技術、流程、工藝、原料進行升級換代的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也屬于廣義的改建項目,但通常所說的改建項目偏重于硬件設施的改造,而技術改造項目偏重于軟件配備的更新。
這三類項目的共同點是原有項目的主要用途、性能未發生改變,如果主要用途、性能改變,則屬于新建項目。對于遷建、重建項目,應按照其具體情況,分別納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管理。
來源二
國家統計局官方定義
即《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2021)》中的第四項“指標解釋”。
具體解釋如下:
建設性質 指固定資產再生產的性質,按整個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一個建設項目只能有一種建設性質。
新建 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開始建設的項目。現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投資的項目一般不屬于新建。但如有的單位原有基礎很小,經過建設后新增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該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原有固定資產價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應作為新建。
擴建 指為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增建的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分廠、獨立的生產線等項目。行政、事業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性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病房等)也作為擴建。
現有調查單位為擴大原有主要產品生產能力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增建一個或幾個主要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分廠,同時進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應作為擴建。
改建和技術改造 指對原有設施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包括相應配套的輔助性生產、生活福利設施)的建設項目。改建項目包括調查單位為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而改變的主要產品種類(如軍工企業轉民用產品等)的建設項目;原有產品生產作業線由于各工序(車間)之間能力不平衡,為填平補齊充分發揮原有生產能力而增建但不增加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的建設項目。
技術改造是指調查單位在現有基礎上用先進的技術代替落后的技術,用先進的工藝和裝備代替落后的工藝和裝備,以改變企業落后的技術經濟面貌,實現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達到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品更新換代、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擴大生產規模、全面提高社會經效益的目的。
來源三:
國家統計局官網中的指標解釋
固定資產投資按建設性質分:按整個建設項目情況來確定。建設項目的性質一般分為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單純建造生活設施、遷建、恢復、單純購置。農戶投資不劃分建設性質。
(1)新建: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開始建設的項目。現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投資的項目一般不屬于新建。但如有的單位原有基礎很小,經過建設后新增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該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原有固定資產價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應作為新建。
(2)擴建:指在廠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增建的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分廠、獨立的生產線等項目。行政、事業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性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病房等)也作為擴建。
現有企、事業單位為擴大原有主要產品生產能力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增建一個或幾個主要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分廠,同時進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應作為擴建。
(3)改建和技術改造 指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對原有設施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包括相應配套的輔助性生產、生活福利設施)的建設項目。改建項目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為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而改變企業的主要產品種類(如軍工企業轉民用產品等)的建設項目;原有產品生產作業線由于各工序(車間)之間能力不平衡,為填平補齊充分發揮原有生產能力而增建但不增加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的建設項目。技術改造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在現有基礎上用先進的技術代替落后的技術,用先進的工藝和裝備代替落后的工藝和裝備,以改變企業落后的技術經濟面貌,實現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達到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品更新換代、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擴大生產規模、全面提高社會經效益的目的。技術改造具體包括以下內容:機器設備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產工藝改革、節約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廠房建筑和公共設施的改造;保護環境進行的“三廢”治理改造;勞動條件和生產環境的改造等。
來源四
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性質分類及代碼(QJ1273.3-87)
來源五
《當代中國經濟大辭庫》
能源經濟卷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年12月第1版.王森浩 閆敦實主編
建設性質,是指建設項目所采取的實現形式。按建設性質不同,基本建設項目可分為新建、擴建,改建、遷建及恢復項目。
1,新建項目。指從無到有,通過建設完成的工程項目。通過再建的工程項目,企業或事業單位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其原有全部固定資產的3倍以上的,就算新建項目。
2.擴建項目。指企業,事業單位,為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和新產品的生產能力。如發電廠為提高發電的生產能力及工程效益,對電廠的新增機組的建設就屬于擴建項目。
3.改建項目。企事業單位對原有廠房、設備,工藝流程進行整體的技術改造項目及固定資產更新的項目和增建附屬、輔助工程等。
4.遷建項目。由于改變生產布局或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及其它特殊需要而搬遷到其它地方的建設項目,遷建項目是不論其建設規模的大小。
5.恢復項目。指企、事業和行政單位的原有固定資產因自然災害(超標準的地震或洪水等)或戰爭等原因遭到全部或部分報廢,又重新投資建設的項目。這類項目.不論是按原規模恢復建設,還是恢復中同時進行擴建均屬恢復項目。
來源六
網絡搜索定義(360百科、百度等)
建設項目按建設性質分類是為了反映投資的使用方向,研究投資的效果等需要把建設項目劃分為新建、擴建、改建或更新改造、遷建和恢復項目。
(1)新建項目:一般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有的建設項目原有的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加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原值三倍以上,也作為新建項目。新建項目主要解決缺門,合理布局生產力或戰略需要等而建設的項目。
(2)擴建項目:現有企業在廠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增建主要生產車間(工程)、獨立生產線或總廠之下分廠的項目,事業或行政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病房,行政機關增建辦公樓等的項目。
(3)改建或更新改造項目 (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的稱改建項目,列入更新改造措施計劃的稱更新改造項目):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的項目。現有企業原有產品生產作業線由于各工序(車間)能力不平衡,為填平補齊充分發揮原有生產能力而增建或擴建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應作為改建項目。現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增建或擴建部分公用輔助工程或生活福利設施也按改建項目計算。改建項目將擴大原有固定資產規模,但一般不增加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
(4)遷建項目: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由于各種原因,如為改變生產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需要等,經上級機關批準搬遷到另地建設的項目。在搬遷到另地過程中,不論其建設規模是維持原有水平的,還是擴大規模均按遷移項目計算。
(5)恢復項目:原有企業、事業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全部或部分報廢,以后又投資建設的項目。這種建設不論是按原有規模建設,還是在恢復的同時又進行擴建的均為恢復項目。尚未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因自然災害損壞而重建的,仍按原建設性質劃分。
對于更新改造措施項目:
一般只分更新改造和擴建項目。從一個措施單位看,可能既有更新改造項目,又有擴建項目;
(2) 措施項目一般不應有新建項目。但如確有平地起家的新開始建設項目 (不含遷建)或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原有基礎很小,經更新改造措施投資后,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單位固定資產原值3倍以上的,應如實按新建項目統計。
來源七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危化〔2007〕121號)等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安全評價、檢驗檢測機構:
為了貫徹執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以下簡稱《辦法》),規范、指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根據我國現階段經濟體制改革實際情況、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現狀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現就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辦法》所稱新建項目,指擬依法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和現有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建設項目。
改建項目,指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術、工藝和改變原設計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種類及主要裝置(設施、設備)、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的建設項目。
擴建項目,指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品種相同且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建設項目。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項目,指建設項目所在區域不在同一個行政轄區的建設項目。
劇毒化學品建設項目,指含有劇毒化學品生產(產生)裝置(設備)和儲存設施(設備)的建設項目。
來源八
《工程經濟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改擴建項目是指現有的企事業單位在已有基礎上,對原有設施、工藝條件進行擴充性建設或大規模改造,因而增加產品的生存能力或經濟效益的項目及原有企業進行設備更新或技術改造的項目。
此外,部分省(比如山東等)還針對某些行業(比如煤礦)定義了新擴改,因不屬于全國范疇,故未列入。
來源:環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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