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4日,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對轄區內企業開展突擊檢查,重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規范企業經營。本次行動共出動94人次,檢查企業35家,開展普法宣傳教育5次,依法查處一家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紙袋挽繩廠。
經查,該企業主要從事紙制品加工生產,已辦理營業執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設有復卷、分切、貼合等工序和相關生產設備。現場檢查時,復卷、分切工序正在生產,貼合工序未生產,但存在已投入使用的痕跡,貼合工序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處理無組織排放。執法人員對該企業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并依程序立案查處,當場責令該企業停止生產,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執法人員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環境普法宣傳教育,強調未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并擅自排放污染物屬于違法行為,要求企業樹立環保責任意識,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
該企業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等行為,涉嫌違反以下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該企業將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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