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環境風險,深入推進環境綜合治理,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對轄區內處于偏遠地段的工業企業展開摸底排查,鎖定并查處了一家環境違法企業。
9月16日上午,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公安分局,對一家涉嫌環境違法的企業展開突擊檢查。鑒于該企業占地面積大、地處偏僻山區,現場執法可能面對的不確定因素較多,為確保現場證據及時得到固定,此次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余名,分4個小組分頭開展現場執法。
上午10時許,4個執法小組先后抵達現場并迅速展開調查。經查,該企業主要從事塑膠制品和金屬制品的加工生產,未辦理環保審批與自主驗收手續,現場設有吹塑車間、熱壓成型車間及研磨車間。
其中,吹塑車間設有攪拌、吹塑、灌漿、清洗等工序,配有攪拌機、吹塑機及收集池。吹塑工序產生有機廢氣,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吹塑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最終經車間門窗排放至外環境;攪拌、清洗工序產生生產廢水,未配套廢水污染防治設施,清洗廢水排入收集池,現場檢查時地面有生產廢水溢出外環境痕跡。
熱壓成型車間設有炒料、熱壓成型等工序,配有熱壓成型機和炒料機。炒料和熱壓成型工序產生有機廢氣,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最終經車間門窗排放至外環境。
研磨車間設有研磨、清洗、烘烤等工序,配有研磨機、烤箱及收集池。研磨工序使用酸性去污劑,產生生產廢水,未配套廢水污染防治設施,清洗廢水排入收集池,池中水位達一定高度后,廢水經設有的抽水泵和1條軟管抽至廠外雨水渠,最終排入市政雨水管網。
執法人員對現場拍照取證,并對各車間員工及相關負責人制作雙筆錄。同時,聯系第三方檢測公司現場對該企業研磨、攪拌、清洗等工序排放的生產廢水進行取樣檢測。
該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條款,將面臨20-100萬元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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