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2023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謝崗生態環境分局結合夏季大氣監督幫扶交辦問題整改清單,持續強化VOCs排放企業執法監管,累計檢查涉氣企業60家,發現問題企業11家,立案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家。
在幫扶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車間未密閉、臺賬不規范等,已督促相關問題企業全部完成整改。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東莞某塑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時,發現該企業車間部分生產,其中注塑生產車間有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現場檢查時雖未生產,但存在生產痕跡。執法人員詳細查閱該企業相關環評手續及臺賬資料,發現該企業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新增注塑、混色、烘料和破碎等工序及注塑機7臺、混色機2臺、烘料機1臺和破碎機3臺等機器設備。針對該企業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制作了雙筆錄擬立案查處。
該企業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規定,將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的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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