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橋頭生態環境分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反映某分租工業園內的企業存在廢氣偷排、直排的違法行為,為逃避生態環境部門監管,多在夜間開工生產。橋頭生態環境分局迅速組織執法力量在夜間對該工業園進行排查,查處2家環境違法企業。
據調查,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池生產加工,在未辦理環保審批、驗收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設有投料、注液、激光焊接等生產工序。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注液工序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至外環境。
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手機玻璃蓋板生產加工,在未辦理環保審批、驗收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設有開料、超聲波清洗、絲印、烘烤等生產工序。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車間內油墨味明顯。執法人員通過溶水實驗發現該公司使用的油墨原料不溶于水,其油墨原料的MSDS報告(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也顯示為油性油墨。
針對上述兩家企業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鎖定證據,制作雙筆錄,依法立案查處,并現場責令上述兩家企業停止生產。
上述兩家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或將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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