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對前期被依法立案查處的企業開展“回頭看”,再次對某塑料廠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2022年9月6日,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發現某塑料廠存在未經審批擅自增設氣泡膜機、分切機、攪拌機等生產設備的行為,吸泡工序無配套廢氣處理設施,隨即對該塑料廠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依法查封吸泡膜機電源。10月11日,該塑料廠自行撤走所有生產設備。因該廠的環境違法行為屬于首次違法和輕微違法類型,當年12月12日,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塑料廠下發《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3年5月中下旬,分局多次對該塑料廠開展復查,發現該廠仍然存在違規生產的行為,遂于5月25日傍晚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該塑料廠在明知可能被行政處罰的情況下,辦理了企業注銷登記。隨后,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塑料廠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認定該廠涉嫌通過惡意注銷工商登記逃避行政處罰。
2024年2月22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送達《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正式恢復該塑料廠經營主體資格。2月24日,市生態環境局恢復案件辦理,對該塑料廠重新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該塑料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5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19條“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規定。綜上,擬對該塑料廠處罰29萬元。
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繼續強化幫扶指導工作,鞏固前期環境治理成果,督促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合規經營。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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