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加強環境隱患排查并彌補人員不足的短板,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仲愷高新區分局(以下簡稱“仲愷分局”)注重科技賦能,購買三臺無人機并定期開展環境隱患排查工作。近期,在潼湖鎮某村使用無人機開展巡查時,發現一位置偏僻的坑塘水質異常,執法人員隨即進行現場核查,發現是一無名五金金屬表面處理廠。
【案情簡介】
經查,在坑塘旁有一簡易鐵皮房,李某在未完善營業執照及環保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雇傭一名臨時工人利用該鐵皮房從事五金表面脫漆加工作業,違法進行生產活動,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漆渣、脫漆廢水直接傾倒和排入鐵皮房后側的坑塘,導致坑塘水體變成黑色并經檢測呈酸性,造成坑塘污染。
為第一時間鎖定環境違法行為的證據,仲愷分局立即開展制作雙筆錄、取樣監測等工作,迅速固定證據,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和屬地政府介入,控制住嫌疑人。同時立即啟動應急處理處置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共清運處理車間槽內廢水1.72噸、車間外廢漆渣22.42噸,現場處理塘內酸水共2512.46立方米,產生壓濾污泥54.65噸。此外,委托省環科院對應急處理處置全程進行技術跟蹤指導并同時開展生態損害賠償評估工作。
【查處情況】
李某非法排放危險廢物3噸以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第一條第(五)項之規定,仲愷分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該經營者李某刑事責任。目前,已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評估修復工作,并對經營者李某提起刑事附民事訴訟。
【案件啟示】
一是科技賦能展現執法新優勢。在此次執法行動中,仲愷分局利用無人機排查發揮了關鍵作用,使得這一環境違法行為得以發現;日常執法過程中,必須充分發揮科技裝備優勢,為執法工作賦能。
二是部門聯動助推執法新成效。仲愷分局第一時間聯系組織屬地政府和公安機關介入,及時控制住嫌疑人,為案件的順利偵破和后續廢渣、廢水應急處理處置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得執法工作更加順利高效。
三是嚴厲打擊體現執法新常態。在堅持對合法企業包容審慎、柔性執法助力企業良好發展的同時,對“散亂污”企業必須時刻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讓任何違法違規排污行為無處遁形,堅決為藍天碧水凈土護航。
來源: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仲愷高新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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