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滿足人民群眾對寧靜生活環境的需要,生態環境部明確提出,各排污單位要在“十四五”期間將工業噪聲依法全部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為幫助企業加快完成工業噪聲填報工作,10月16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舉辦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行業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工業噪聲內容集中填報活動。
活動中,市生態環境局對工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解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及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開展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放工業噪聲的排污單位需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顒訉I噪聲填報的重難點進行詳細講解。一是明確了工業噪聲的填報范圍。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屬于工業行業(行業門類為B、C、D)且依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屬于第3至99類應當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含重點管理、簡化管理、排污登記),須填報工業噪聲。畜禽養殖、加油站、儲油庫、碼頭、環境治理業、環境衛生管理、火葬場、汽修場所、醫療機構等不屬以上范圍的,無須填報工業噪聲相關內容。二是講解了填報技術要點。結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HJ 1301—2023)《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工業噪聲排放信息填報指引》等文件,詳細講解產噪環節、執行標準、工業噪聲排放許可管理要求、自行監測要求以及環境管理臺賬等內容的填報要點。約有200家排污單位現場參加本次集中填報活動,約30家企業通過線上參與。工作人員現場指導企業正確完成相關填報工作,提高企業排污許可證工業噪聲內容填報效率,取得良好效果。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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