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與社會進步,越來越多的工業品成為了人們生活的必需品。而在工業制成品外部加工的過程中,噴漆技術是一種常見方式。然而,由于噴漆工藝以及相關的原料產品在具體加工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大量的可揮發性有機物。此種污染物如果不經過有效處置,以無組織排放的方式釋放到環境中去會對自然環境以及周邊相關人員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為此,針對VOCs處置的研究一直是環境科學領域的熱點問題,也是未來一段時期內的科研攻關。但是,由于其存在的物質相對復雜、遷移性相對較好,因此在現階段并沒有一個學術界與實際應用生產環節均認可的標準處置方法,更多的根據具體的污染物類型及其總量進行適應性建設。
1、活性炭吸附法
吸附處理技術的核心是吸附劑的性能,高性能的吸附劑應具有均勻孔道、較大的吸附容量、良好的疏水性以及容易再生等特性。目前在工業應用中,有機廢氣吸附處理工藝最常用的吸附劑是活性炭和分子篩沸石兩種。
常見的吸附劑主要包括了活性炭與沸石兩種。其中活性炭在運用的過程中,對于溫度以及濕度要求相對較高;溫度越高則會產生活性炭的自然,同時其吸附方程也會隨之左移,進而影響到最終的吸附效率;而相對濕度較大,則會由于活性炭對水分子的吸附作用,占據一定的吸附點位,使得其吸附效果較差。因此,在使得工程應用過程中,人們往往采用沸石作為吸附劑。沸石具有耐高溫(1000℃);不可燃;對濕度的適應性較大(RH<90%)等特點,更適宜于VOCs的吸附處置。
從成本的角度來分析,吸附方法是一種現場處置的方法,其不需要大型設備的單獨構建,與上文分析的方法相比較,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且吸附劑的成本以及循環利用的模式成本也相對較低。值得注意的是,吸附后的VOCs僅能夠被固定在吸附劑內,而無法消除,還需要通過后續的處置手段加以去除,此部分成本可以納入到后續排污成本中去。
2、催化燃燒處理法
絕大部分的VOCs都是可燃的,且其凈化濃度下的綜合熱值能夠達到25MJ/m3~30MJ/m3;該數值大約是天然氣的2/3左右。因此,通過燃燒的方式能夠有效的去除空氣中的VOCs,同時為其后續的應用提供能量供給。此外,在針對VOCs燃燒處置方法的研究過程中還存在一個不容忽視的前提,即當期燃燒后,產生的尾氣更多的以二氧化碳及水蒸氣的形式進行排放,而根據VOCs的種類不同,也會存在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環境污染物,但相較于傳統火力發電存在一定的優勢。
在應用燃燒處理法對VOCs進行處置的過程中,其成本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一方面是通過燃燒往往與發電進行相配合,發電機組的構建費用是一次性投資;搜集后的VOCs很難保障其后續的燃燒完全以及發電熱值需求,因此需要通過天然氣的輔助才能夠合規達標,天然氣燃料成本投入是日常運行開銷;燃燒后的尾氣雖然大量是以二氧化碳及其水蒸氣的形式表現,但是其中的氮氧化物與二氧化硫等大氣污染物的后續處置的運行費用也相對較高。為此,此種方法成本投入較高,同時也存在一定的經濟效益,在成本表現方面是一種可行方案。
3、回收處理法
回收處理方式中,吸收法適用于處理無機氣態水溶性污染物,且存在廢液的二次處理問題;冷凝法和膜分離法適用于處理小流量、高濃度廢氣;針對噴漆室廢氣濃度和溫度低、風量大的特點,比較適合采用吸附法進行處理。在實際的應用過程中通過吸收的方式對于VOCs進行吸收是一種相對成本較低的方式。其具體的優缺點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對低濃度、大風量的有機廢氣凈化效率高、操作簡單。同樣也存在一定的缺點:對廢氣的溫度和濕度有要求,特殊情況需要對廢氣進行預處理;另外,吸附VOCs后的載體需要進項再生處理。
而從成本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其成本構成主要分為如下幾個方面:搜集與吸收需要的容器作為其一次性設備投入,但是該容器原理簡單、建設便捷、且對于體積以及容量等要求相對較低,故成本相對較小;另一方面則是在進行吸收的過程中,根據相似相容的基本原理,往往采用有機溶劑來作為融合劑,大量融合劑的引入使得其運行成本相對較高;此外,溶劑的使用并不是可循環利用的模式,定期需要對有機溶劑內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處理,才能夠恢復溶劑的吸收效力,此部分處理與回收部分的成本是后續運營的主要開支。值得足以的是此種處置模式并沒有簡單便捷的利用途徑,進而產生后續經濟價值的能力相對較差。
噴漆廢氣的主要成分為VOCs,如果不進行合理的處置會對人體以及周邊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從來都沒有最好的處理方法,只有最合適的方法,有廢氣粉塵處理的問題都可以咨詢我們中仁環保公司。
來源:東莞市中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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