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從東莞市環保局了解到,從10月1日起,東莞啟動VOCs(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涉及VOCs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擴建項目均納入東莞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VOCs排污權有償使用初始價格暫定為8000元/噸一年。
據介紹,2016年10月13日,經東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環保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了《東莞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12月29日,東莞市排污權交易正式啟動。當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項污染物納入東莞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根據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環保局會同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對《東莞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相應的補充,將VOCs也納入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范圍。其中,改、擴建項目原有VOCs排放量征繳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新增VOCs年排放量小于0.2噸的項目征繳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新增VOCs年排放量大于等于0.2噸的項目,實行排污權交易及征繳排污權有償使用費。VOCs排污權有償使用初始價格暫定為8000元/噸˙年,從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東莞市環保局表示,東莞市鼓勵和支持企業(借款人)將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中的排污權作為抵押物,向銀行進行貸款融資。
來源:東莞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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