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近日在執法行動中查處了一家涉氣工藝品加工廠,該企業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案件情況
據查,該企業主要從事工藝美術品的加工生產,已辦理營業執照,未辦理排污許可證等相關環保手續?,F場設有注塑、移印、碎料、研磨、打磨、噴漆、烘烤、組裝等生產工序,并配套注塑機、移印機、碎料機、研磨機、樣板手工噴油線等生產設備。其中,注塑、移印、烘烤工序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注塑機、移印機、研磨機、樣板手工噴油線正在生產,注塑、移印等工序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直接通過門窗向外環境排放。
處理情況
該企業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執法人員針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擬立案查處,同時依法查封該企業移印、注塑工序的電源,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改,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執法人員現場對企業環保負責人進行了環境普法宣傳教育。
法律法規鏈接
該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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