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也標志著,繼“最嚴”環保督查之后,環保稅這項“綠色稅制”落地在即。
其中,環保稅的一大亮點便是實行“費”改“稅”,意味著運行38年的排污費制度將成為歷史。那么,為什么要實行“費”改“稅”呢?有何意義?對此,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溫宗國表示,排污費征收管理不規范,且不具有強制性;而環保稅的征收標準有很大的變化,雖然應稅污染物仍然是大氣、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但征收的稅額直接與企業的排污量關聯。
換句話說,實行環保稅后,企業的征收稅額將與自身排放的污染量直接掛鉤。長遠來看,環保稅有利于建立一個良性機制,鼓勵企業少排放污染物,激發環境治污熱情。
目前,距離這個環保稅的開征不足兩個月,這個承載著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促進生態環境保護重任的稅種,將如何揚帆起航?
資料顯示,《環境保護稅法》對每種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的具體污染當量值進行了規定,如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為1.4元—14元。“應納稅額=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當量值×具體適用稅額”, 則為環保稅征收數額的算法公式。
當然,以上僅為國家層面的稅額標準,各省市根據具體情況可進行上下調整。目前,全國各地正緊鑼密鼓地開展環保稅征收的準備工作,其中包括各自轄區內的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標準。
據統計,福建、貴州等省人大常委會已通過省內稅額方案,浙江、江西、江蘇、廣東等省已經對外公布征求意見方案。福建確定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2元;貴州確定大氣污染物稅額標準為每污染當量2.4元,水污染物稅額標準為每污染當量2.8元。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在大氣污染治理層面上,用力最狠。根據相關規定,南京的大氣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4元,是國家標準的7倍,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4元,是國家標準的6倍。
因此,對于一些高排放、高污染行業來講,尤其是火電、煤炭、采礦、化工、石化等14個重污染行業,征收環保稅將使其面臨經濟發展和減排的雙重壓力。眼下,環保稅怎么征、征多少,國標、各地標準都有明確規定。于國于民而言,環保稅都是一項利好的舉措。
下一步,企業最值得深思便是,如何“接招”做到減排又減負。業內人士認為,環保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成本,也會促使企業減少高排放、高污染產品的生產,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
來源:中國環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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