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環保標準的數量有多少?是怎么分類的?
我國現行有效的國家環保標準1753項,依法備案的現行地方強制性環保標準167項。環保標準分為“兩級五類”,兩級包括國家級和地方級標準,五類包括環境質量標準、環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監測類標準、環境基礎標準和環境管理規范類標準。
2、國家環保標準和地方環保標準是什么樣的關系?
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地方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及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及污染物排放標準。”國家標準代表國家對環境保護的基本控制要求,地方標準是對國家標準的補充或提高,有地方標準的優先執行地方標準。
3、我國環保標準制修訂基本技術原則是什么?
環境質量標準的制修訂充分依據國內外有關環境基準的研究成果,以保障公眾健康和保護生態環境為宗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做到科學合理。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是綜合考慮了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技術經濟條件,要充分評估標準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達性。
4、我國環保標準制修訂及發布主要包括哪些工作環節?
我國環保標準的制修訂主要有開題論證、公開征求意見、技術審查、行政審查四個環節。對于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其行政審查包括業務司司務會、部長專題會、部常務會三個環節,最終由環保部會簽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
5、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是如何篩選確定污染物項目的?如何覆蓋大量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保障公眾健康?
目前,我國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中重點考慮了國家實行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顆粒物、富營養化物質、揮發性有機物等影響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物,以及重金屬和POPs等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產生危害的污染物。此外,在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要開展全工藝環節產排污的過程分析,識別生產原輔材料可能帶入的污染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等污染物,再結合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技術、監測分析方法,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相關標準中的控制情況,最終確定納入標準的污染物項目。
6、在標準制修訂過程中公眾如何發表意見?
在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的征求意見環節,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在環保部網站上全文公布,有關單位及社會公眾可通過標準征求意見網頁公布的聯系電話、傳真、郵箱或郵寄地址,對標準提出意見。
7、標準是如何立項的?社會各界通過何種方式可以提出立項建議?
根據新修訂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環境保護標準項目計劃立項主要考慮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等需要,建立和完善標準體系需要,以及滿足環境保護執法和管理工作需要等。
社會各界可以在環保部網站下載并填寫《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表》,通過郵件、信函等方式提出立項建議,環保部經篩選、查重和評審后,統一發文公布項目計劃方案。
來源: 環保部發布
Powered by MetInfo www.mit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