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茂名市召開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對廣東環境督察的反饋意見和省委書記胡春華在反饋會上講話的精神以及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并就全市抓好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再推進。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志暉,副市長孫波出席會議并作了講話。
會議通報了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對茂名市反饋問題整改和交辦案件辦理情況。據悉,在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全市收到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32批共156宗,截至4月30日,全市徹底辦結的案件129宗,階段性辦結的案件有27宗。從2月22日起,全市開展交辦案件整改落實專項督查,對各區、縣級市及各經濟功能區的交辦案件進行“回頭看”,市環保督察案件督辦組共抽查了44宗,以市環保督察協調組名義發了6期督查簡報,采取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方式,查處并曝光了一批辦理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許志暉強調,這次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茂名市存在問題,一方面幫助茂名市查找和發現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指出全市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也為教育全市上下增強環保意識,警示各地各部門強化監管措施,從嚴整改一些企業和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難得機遇。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始終堅守生態安全底線,要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舉措,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堅決杜絕環境保護督察是“走過場”“一陣風”的僥幸心理,扎實開展整改“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回潮,并以此為契機,全面推動全市環保各項工作,努力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來源: 廣東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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