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以及危險廢物全鏈條管理,堅決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行為,中堂生態環境分局持續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查處了一批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案件一
9月24日,中堂分局收到江南社區有人在垃圾桶周圍傾倒浮石的投訴。經調查,涉案人員先后傾倒牛仔洗水用浮石約560公斤,對此,中堂分局依法對涉案人員制作雙筆錄擬立案處理,并責令其限期完成清理。
案件二
11月23日,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一家紙品廠正在生產,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其一般工業固廢貯存場所儲存有生產用的廢紙板、邊角料等一般固體廢物,已粘貼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標識,但未能出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協議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執法人員對其違法行為作雙筆錄處理,責令其限期整改。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訂對法律條文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對企業增加了實質性責任和義務,法律責任也大大加強,在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嚴厲重罰”方面也達到了新高度。
案件一中擅自傾倒固體廢物的行為,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沒有對應的罰則,但修訂后對擅自傾倒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均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案件二中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并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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